通知公告

经营性商铺招租公告(第二次)

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现对位于新安中学4号店面经营性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本次公告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事项

   1、招租方: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标的简介、租赁期限及租金:

序号

营业用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年租金底价(人民币)

租赁期限

备注

1

新安中学4号店面

73.92(共二层)

18000

三年

对外招租

备注: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年租金按实际中标价计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租金基础上上浮5%。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400元。

5、履约保证金:履约金按《亚娱体育(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年租金2万元(含)以下的按20%收取,超过2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0%收取。租赁期满退还租赁房产、结清所有费用时退还(不计息)。

6、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7、承租方经营项目:

1)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不得经营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项目,不得经营营业性三室一厅(歌舞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和录像放映室)及网吧业务,不得从事洗脚(发)、按摩、桑拿等经营活动,不得开设麻将馆等各种博彩形式经营活动项目。

二、交易方式:

本标的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如在5个工作日之内未产生其他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以招租起步价成交),签订租赁合同。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以第一家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为限,采取竞价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每轮加价幅度

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 元整或其整倍数。

、意向承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征信。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上述资料复印件企事业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名。原件审核后退还。本项目自然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竞价以及办理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否则竞租无效。

五、相关要求:

1、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电视、设施维修、房屋维修、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因租赁产生的市容、创建、消防、治安等方面的费用,同样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需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用电、防盗等安全工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未经招租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不得挤占通道。租赁期内租赁房产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产。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产必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

 4、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内原有装修、装潢方案进行修改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招租方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装饰、装修不得改变建筑物原有立面,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5、《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毁损,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产交还招租方,且不得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招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并服从招租方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依法纳税,文明、合法经营。

7、租赁期间,由于政府征用拆迁、整体出售等原因,招租方提前壹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招租方不承担其他额外费用,已交但未使用的租金退还承租方。

8、租赁期满,如招租方不再出租,招租方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通知承租方;如招租方房产继续对外出租,承租方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的,承租方均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产交还给招租方,且不得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25612

地址:歙县七里头城市公交公司三楼(客运站隔壁)


                                 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

                             二〇二一二十八 

 

 

版权所有:亚娱体育(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皖ICP备19011087号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232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17楼   办公电话:0559-6521166

0559-6521166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17楼

关注官方微信
© 亚娱体育(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皖ICP备19011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