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内衬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内衬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昱东大厦15楼西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19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H(ZB)2022X103

项目名称: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内衬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6.9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需采购沟槽连接内衬不锈钢管、内衬不锈钢内接、内衬不锈钢外接、内衬不锈钢三通、内衬不锈钢弯头等,包括其供货、运输、验收、保修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业主需求第二季度(3个月)内完成采购人标的内所需货物的供货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投标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昱东大厦15楼西侧)

方式: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邮箱:hsghzb@163.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注:疫情期间,各供应商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黄山市以外的供应商请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5.项目地点:歙县二水厂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注意事项:本项目纸质投标及评标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歙县二环路(歙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   

联系方式: 0559-6512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昱东大厦15楼西侧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电   话:0559-233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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